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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跑分跑分构成什么罪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跑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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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跑分?

“跑分”原指通过相关软件对电脑或者手机进行测试以评价其性能。在网络支付领域,“跑分”则指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平台为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

目前,“跑分”活动多以平台的形式出现,比如通过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对接上游的网络电商交易平台系统和下游的网络赌博平台系统。为各地参赌人员提供在网络赌博时充值赌资的多种支付通道,帮助网络赌博平台收取和结算赌资。

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跑分的过程

以网络赌博为例:网络赌博平台代理人员会通过第四方支付平台向码商下发收款银行账户,要求码商预先交纳一定的保证金(预付款),经第四方支付平台确认交纳后,网络赌博平台系统才会通过第四方支付平台开启支付通道允许码商利用其电商平台商铺收取赌资,码商所收取赌资额度通常与其预先交纳的保证金数额相对应,参赌人员所充值赌资通过支付码商提供的虚假订单兑换为网络赌博平台相应的筹码分数,事后码商通过电商平台提现的方式将参赌人员充值的赌资回流到商铺账户,之后再与第四方支付平台对预交的保证金和收取的赌资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结算,收取高额回报,该充值赌资、支付、提现、结算的过程俗称“跑分”。

跑分构成什么罪?

对于“跑分”行为,实践中,司法机关一般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

“跑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主观明知上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系“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山东莘县一案件:以李某为首的“跑分”团伙,明知系诈骗款项,仍然通过“卡农”提供的银行卡帮助转移资金,系典型的利用他人银行卡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在与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没有同谋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几年?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意: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

“跑分”构成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上游犯罪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以及构成何种犯罪,只需行为人认识到所帮助的对象系违法行为即可,侵犯的客体是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江苏灌云县一案件:该案证据只能证明刘某等18名“跑分客”是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的对象系参赌人员充值的赌资,而不是网络赌博平台盈利的“犯罪所得”。因而,刘某等18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支付结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跑分”行为应当如何定罪?

所谓“跑分”就是用个人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例如微信或支付宝收款码)为网络赌博或网络诈骗等违反犯罪活动代收款,再转到指定账户,以此赚取佣金的行为。
??????司法实务对“跑分”行为的定性,基本上分三类意见:一类定性为开设赌场罪或诈骗罪的共犯;一类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类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罪名占比最大。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支付结算是指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又有司法解释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转移、汇往境外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方法”。
??????“跑分”行为的本质是提供资金账户,协助犯罪分子将资金转移,司法实务对“跑分”行为的不同理解,产生了定性上的差异。
??????例如:提供个人的资金账户帮助网络赌博犯罪所得转移资金10万元,已经可以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量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追诉标准条件之一,需满足支付结算2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最高刑期仅为三年。
??????笔者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实行行为“掩饰、隐瞒”的对象是“犯罪所得”。也就是说,行为人是在犯罪所得已经存在的前提下实施掩饰、隐瞒行为,主观上是明知“犯罪所得已经存在”这一客观事实,是在上游犯罪之后才产生的犯意。如果明知他人在网络开设赌场,仅仅是提供自身的资金账户供其使用,单纯的提供资金账户,且提供资金账户时,上游犯罪所得尚未产生,则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如果你是“跑分”平台的创建运营者,专门收购他人银行卡后组织人员进行“跑分”的,“跑分”本身包括了转账的行为,则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其他犯罪共犯的争议
??????明知涉案平台是帮助网络跨境赌博犯罪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非法平台仍然为其跑分,究竟应当按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还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量刑?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依据《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三款“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处理。
??????笔者认为,如果“跑分”行为符合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则“跑分”行为应当认定为关联犯罪的共犯。因为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的法定刑设置较重,即使依据刑法关于帮助犯的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往往会高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期,故,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跑分”平台的创建运营者,前期与赌博网站达成合作关系,为赌博平台接收、洗白、转移赌资,搭建平台招募人员,向“跑分客”发布任务,对“跑分”行为与平台运行进行管理,他们对所帮助的犯罪心知肚明,应当以关联犯罪的共犯论处。
??????而“跑分客”在“跑分平台”上注册会员,通过上传个人收款码等支付账户协助转账。司法实践当中,我们还应当进一步甄别“跑分客”的主观故意。虽然都有“帮助”的故意,成立开设赌场罪等罪共同犯罪的帮助故意不同于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帮助故意。关键点在于,“跑分客”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是“明知是开设赌场、诈骗等具体犯罪”。前者只需要行为人笼统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在为网络犯罪活动进行帮助,却并不确切知道帮助的是何种犯罪;后者需要行为人明知存在具体的犯罪,仍然为其提供非法资金结算。显然,被认定为其他关联犯罪的共犯,对“跑分客”的主观认定要求更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解释》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是一种“推定的明知”,行为人实施了以上情形的行为,就可以推定其“明知”,除非证据证实行为人确实不知道。
??????综上所述,对于“跑分”平台的行为如何定性,不能一概而论,应当结合所掌握的证据,从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出发,对其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当然,不可忽视对上游犯罪是否已经查证属实,如果连上游犯罪都未查实,仅凭行为人单方供述就对“跑分”行为予以定性,有欠妥当。

跑分是什么意思?违法吗?如果违法怎么判刑?

一、所谓“跑分”即是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随后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
该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帮人跑分如果构成洗钱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跑分是什么意思犯罪吗

“跑分”是指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银行账户并帮助转账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犯罪。
一、跑分行为需要注意的是:
1、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3、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替罪羊”。
以上就是关于跑分什么意思和是否犯罪的相关问题,实践中,此类案件,不仅证据审查难度大,而且定性存在较大争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网络跑分属于什么罪

跑分为洗钱犯罪等提供便利,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跑分是指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银行账户并帮助转账的行为,此类案件不仅证据审查难度大,而且定性存在较大争议,定性争议又影响取证的方向、成本和难度。对于此种行为的定性可以认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可以认为构成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实行行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不包括转账行为,只限于提供银行卡及U盾等支付结算工具。提供银行卡之后还实施帮助转账行为,如专门收购他人银行卡后组织人员进行跑分,行为人提供资金账户之时,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已经存在,行为人明知系犯罪所得,提供资金账户接收该犯罪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跑分多少流水可以判刑
银行卡跑分金额一般达到三千左右就会被立案处罚,跑分涉嫌洗钱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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